沖突礦產
政策:
不支持、不使用來自武裝沖突、非法采礦而來的金屬,即所謂“沖突礦產”。供應商應調查其產品中含金、鉭、錫、鎢等金屬,并確認這些金屬來源。
方針:
傲科光電子嚴格遵守聯合國全球契約,制定了《沖突礦產控制程序》,對供應商在對礦產開采、運輸、處理、貿易、加工、冶煉、出口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要求。
傲科光電子要求所有相關供應商(包括Wafer供應商,Dicing供應商,或者提供物料中含有錫、鉭、鎢、鈷和/或金的供應商)必須承諾所供物料采自對環(huán)境和社會負責任的來源。每家新引入的合格供方在首次引入時均需要提交相關的沖突礦產盡職調查表(CMRT),每家合格供方均需簽署《不使用沖突礦產承諾書》,每年對在供貨的供應商進行沖突礦產調查。
目標:
1. 將沖突礦產管理與供應商管理相結合,督促供應商提高他們的沖突礦產相關意識,并督促他們加強對沖突礦產的管理;
2 積極與上下游供應商合作,改善業(yè)務伙伴關系,降低潛在沖突礦產風險;
3. 不斷提高沖突礦產管理能力,以滿足客戶需求,爭取超過行業(yè)平均水平;
4. 繼續(xù)要求供應商回復CMRT/EMRT,保持現有的100%回復率;
5. 確保所有合格供應商簽署《不使用沖突礦產承諾書》。